使用条款

加贺购物服务使用规章    

          1. 总则

  1. 本规章规定顾客使用加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加贺市场、加贺BOOKS等,以下统称“本服务”)购买商品时的各种条件。

  2. 关于顾客对本服务的使用,除本规章以外,我公司还制定各服务使用相关特约、其他本规章的附属规定、方针等。本规章的附属规定、方针等作为本规章的一部分适用于顾客对本服务的使用,以下统称为“本规章等”。

  3. 顾客使用本服务时,视为该顾客已同意本规章等的规定。

    2. 加贺会员对本服务的使用

顾客根据加贺会员规章已注册账户成为加贺会员时,可使用加贺超市积分使用规章规定的积分奖励、RaCoupon使用规章规定的优惠券服务等面向加贺会员的各种服务。

          3. 附带服务的增加、变更等

我公司可在事前不通知顾客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本服务的附带服务(以下简称“附带服务”),或者变更本服务的内容。顾客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适用于上述增加、变更后的规章、方针等。第4条(通知)

          4. 通知

  1. 我公司向顾客发送本服务相关通知等时,按最新的加贺会员注册信息或顾客购物时填写的邮箱发送邮件,或刊载在本服务相关网站上,或采用我公司认为合理的方法实施。

  2. 顾客应对以下内容事先予以同意。我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向前项规定的邮箱发送通知后,该顾客可查阅该邮件时或我公司发送该邮件24小时后,以两者最早时间为准,视为我公司通知已送达。

    5. 联系与宣传

  1. 我公司就本服务的相关意见、交易情况等,向顾客实施调查或征询时,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顾客联系。

  2. 我公司根据法律规定等向顾客通知本服务相关活动或进行广告宣传时,可通过电话、邮件、邮寄等方式与顾客联系。

    6. 注册与账户

注册者资格
您确认,在以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年满18岁并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我公司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索偿。

注册和账户

a. 在您第一次进入加贺购物网站(http://www.taxan.com.hk)时按页面提示而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文后,或您以其他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及所有有关规则的约束。

b. 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或者符合我公司公布的条件,否则您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并且转让、赠与或继承需提供公司要求的合格的文件材料并根据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用户信息

a. 在使用服务时,您应不时更新您的用户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我公司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b. 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我公司或其他用户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我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
账户安全

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登录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该登录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任何有关规则的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您同意:

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登录名和密码,或发生违反您与我公司的任何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我公司;及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服务。我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您理解我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我公司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登录名注销

a. 如您连续三年未登录过加贺购物网站,您的登录名可能被注销,不能再登录加贺购物网站,所有服务被终止。

b. 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所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有关规则。您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且您的账户可能被注销,不能再登录任何加贺网站,所有加贺网站服务同时终止。

            7. 禁止事项

客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a. 违反法律或法院的判决、决定或命令,或违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行政措施;

b. 妨害公序良俗;

c. 为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或其他协助;

d. 转移非法获取的利益及助长、协助上述行为;

e. 冒充第三方或有目的性地发送虚假信息;

f. 无购买目的却申请购买商品;

g.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

h. 无正当理由退货等;

I. 与自己交易、关系方内部交易或虚假交易;

j. 非法获取积分、或将积分用于非法目的;

k. 侵害或妨碍我公司、我公司的集团公司、店铺、其他顾客、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l. 非法访问行为、或助长非法访问的行为

m. 诱导本服务出现错误;

n. 利用本服务通常未发现的错误进行操作,或利用、制作或发布外部工具导致预料不到的效果

o. 给我公司、我公司的集团公司、店铺、其他顾客的服务器、电脑等造成过大负担;

p. 向我公司、我公司的集团公司、店铺、其他顾客、其他第三方发送或散发含有电脑病毒等有害程序;r. 妨害本服务运营;

s. 抱有非法目的使用本服务;

t. 违反本规章、或违反本服务宗旨目的的行为

u. 违反加贺会员规章等、我公司指定的规章、方针等;

v. 我公司认为不合理的其他行为。


顾客违反前项规定时,或未向店铺或我公司履行债务时,我公司可事先不通知该顾客的情况下,执行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 停止该顾客对本服务的使用,或根据加贺会员规章停止或取消该顾客的加贺会员资格;

b. 停止邮寄商品等,或要求店铺停止上述服务;

c. 要求顾客使用与订购商品时选择的支付方式不同的方式支付货款;

d. 除取消顾客的积分、优惠券、其他特典以外,还要求退还非法获得的利益。         


因执行上述措施给该顾客造成损失时,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顾客因违反第1项规定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向我公司退还违法获取的利益,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 个人信息的管理

关于顾客使用本服务时获取的个人信息,我公司根据我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合理进行管理。

            9. 禁止转让

顾客不得将本服务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

           10. 免责

  1. 因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暴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或废除、政府机构的介入或命令、传染病、停电、通信线路或电脑等故障、系统维护等造成的中断 / 延误 / 中止 / 数据消失 / 数据的非法访问、物流公司的事故、劳动纠纷、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等,本服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停止时,我公司对给顾客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我公司仅负责尽力运营本服务。包括本服务(包括店铺运营的网页)的正确性、最新性、有用性、信赖性、合法性、特定目的的符合性、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在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保证。

  3. 我公司不保证通过我公司的网页、服务器或域名等发送的邮件或内容里不含有电脑病毒等。

  4. 我公司向顾客及店铺提供信息等,但对该信息的使用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关于顾客因违反本章程等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顾客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承担费用准备并完善网络、电脑、软件等使用环境。关于顾客的使用环境准备等及因该顾客的使用环境等造成的损失等,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关于顾客对本服务的使用,我公司向该客户负责时,我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除外,仅对该顾客实际发生的或直接的损失进行赔偿。此外,对于因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失(包括预见损失或可预见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停止、终止

我公司可在事先不通知顾客的情况下,随时对特定顾客或全部顾客停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或本服务的附带服务。对因停止或终止本服务时给顾客造成的损失或不利,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发票
加贺网站(
http://www.taxan.com.hk)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均由海外直送为全球购商品,因属于境外购买行为,不支持开具增值税发票,还请您理解。

          13. 本规章的修改

我公司可在事先不通知顾客的情况下,随时修改本规章等。我公司将修改后的本规章刊载在我公司规定的网站上时(我公司另行规定修改后本规整的生效日时除外)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刊载后,顾客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已同意修改后本规章的规定。